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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鐵服務設施

發布時間:2021-02-23 17:24:06

南京地鐵運行對外服務承諾及行業規范是什麼

南京地鐵運行對外服務承諾及行業規范是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軌道交通管理,保障軌道交通建設順利進行和安全運營,維護乘客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軌道交通,是指地鐵、輕軌等軌道公共客運系統。
本條例所稱軌道交通設施,包括軌道、路基、橋梁、隧道、車站(含出入口、通風亭和冷卻塔)、主變電所、集中冷站、控制中心、車輛基地等土建工程,車輛、供電、通風空調、通信、信號、給排水、消防、防災和報警、機電設備監控、自動售檢票、電梯、屏蔽門或者站台門、旅客信息等系統設備,以及為保障軌道交通運營而設置的其他相關設施。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軌道交通的規劃、投資、建設、運營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
第四條 本市軌道交通應當遵循統一規劃、優先發展、安全運營、規范服務的原則。
第五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軌道交通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並可以委託軌道交通設施保護機構實施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
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實施本條例。軌道交通沿線區縣人民政府配合實施軌道交通建設和保護工作。
第六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確定。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負責軌道交通范圍內的軌道交通設施維護和保養、運營秩序保障和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維護以及安全應急處置等公共事務的日常管理,並依照本條例的授權實施行政處罰。
第七條 軌道交通建設資金實行政府投資與多渠道籌集相結合。鼓勵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投資建設和經營軌道交通,投資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義務支持和配合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不得阻礙軌道交通工程的建設和運營。
第二章規劃和建設管理
第九條 軌道交通規劃應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軌道交通規劃包括軌道交通線網總體規劃、軌道交通線網各線路的詳細規劃以及與詳細規劃相銜接的各專項規劃。
軌道交通規劃應當與鐵路、公路和其他公共交通規劃相銜接,並預留必要空間,以確保安全便捷的換乘條件及足夠的疏散能力。
軌道交通規劃的編制應當廣泛徵求社會公眾、沿線有關單位和個人以及專家的意見。
第十條 軌道交通線網總體規劃和軌道交通線網各線路的詳細規劃,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單位,按照軌道交通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後,報上級批准。
經批準的軌道交通規劃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第十一條 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經批準的軌道交通線網各線路詳細規劃,做好軌道交通沿線及車站周邊用地的控制管理。在審批需要與軌道交通出入口、通風亭和冷卻塔等設施連接的其他建設工程的規劃時,應當提出有關預留與軌道交通相連接的必要空間規劃設計要求。
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出讓、劃撥與軌道交通建設有關的土地前,應當按照規劃設計要求,將軌道交通出入口、通風亭和冷卻塔等設施的用地納入軌道交通建設用地代征范圍。
城市規劃確定的軌道交通用地,未經法定程序調整,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十二條 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規劃確定的軌道交通用地范圍及空間內,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可以利用軌道交通設施進行資源綜合開發和經營。
資源綜合開發應當統籌安排和同步規劃公共交通樞紐、商業等公共配套設施的建設。
第十三條 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和經批準的軌道交通建設規劃進行。
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相關技術標准,並且符合保護周圍的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相關設施的規定。
第十四條 市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軌道交通建設期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建設、市政公用、交通、園林等行政主管部門和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制定交通疏解方案,避免或者減少軌道交通工程施工對城市交通造成的影響。
第十六條 軌道交通建設必須使用地下、地面以上空間時,其相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軌道交通出入口、通風亭和冷卻塔等設施需要與周邊已有物業結合建設的,物業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予以配合;因結合建設給其利益造成損失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對軌道交通沿線已有建築物、構築物進行必要的調查、記錄和跟蹤監測,並採取措施防止和減少施工對沿線已有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的影響。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七條 軌道交通工程建成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設計標准組織工程初步驗收。具備基本運營條件,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進行試運營。
軌道交通工程竣工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正式驗收,驗收合格後交付正式運營,並向有關部門備案。
軌道交通工程竣工驗收後,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移交軌道交通電纜管線檔案資料。
第三章保護區管理
第十八條 本市設立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和軌道交通特別保護區,保障軌道交通規劃、建設的順利進行和建成後的安全運營。
控制保護區范圍如下:
(一)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十米內;
(二)地面車站和地面線路、高架車站和高架線路結構外邊線外側三十米內;
(三)出入口、通風亭、冷卻塔、主變電所、殘疾人直升電梯等建築物、構築物外邊線和車輛基地用地范圍外側十米內;
(四)軌道交通過江、過河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一百米內。
前款范圍內設立特別保護區,具體范圍如下:
(一)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米內;
(二)地面車站和地面線路、高架車站和高架線路結構外邊線外側三米內;
(三)出入口、通風亭、冷卻塔、主變電所、殘疾人直升電梯等建築物、構築物結構外邊線和車輛基地用地范圍外側五米內;
(四)軌道交通過江、過河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十米內。
控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的邊界標志,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置。依法設置的邊界標志,任何人不得毀壞或者擅自移動。
因地質條件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控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范圍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經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規劃、市政公用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控制保護區內的下列活動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前,應當書面徵求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給予書面答復:
(一)修建、改建、擴建或者拆卸建築物、構築物;
(二)取土、地面堆載、基坑開挖、爆破、樁基礎施工、頂進、灌漿、錨桿作業;
(三)修建塘堰、開挖河道水渠、採石、挖砂、打井取水;
(四)敷設管線或者設置跨線等架空作業;
(五)在過江、過河隧道段疏浚作業;
(六)其他可能影響軌道交通設施安全的作業。
在控制保護區內進行前款所列活動不需行政許可的,作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書面告知軌道交通經營單位。
作業單位在控制保護區內進行本條第一款所列活動的,應當會同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制定軌道交通設施保護方案,施工過程應當接受軌道交通經營單位的安全監控。可能影響軌道交通設施安全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對施工方案組織論證。
第二十條 特別保護區內,除必需的市政、園林、環衛和人防工程,以及已經規劃批準的或者對現有建築進行改建、擴建並依法辦理許可手續的建設工程外,不得進行其他建設活動。
前款工程的施工方案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論證,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實施安全監控。
第二十一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可以進入控制保護區內作業單位的施工現場查看,發現施工活動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軌道交通設施安全的,可以要求作業單位停止作業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作業單位拒不採納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報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對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報告的情況進行核查,經核查可能危及軌道交通安全的,應當責令採取防範措施;對危及軌道交通安全的,責令停止作業,並要求作業單位採取補救措施。
第二十二條 控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內的各項建設,應當服從和配合軌道交通工程建設。
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與其他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建設相沖突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市政公用等行政主管部門協調處理。
第四章運營管理
第二十三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運營管理制度,做好軌道交通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使軌道交通設施處於安全運行的狀態。
電力、供水和通信等單位應當保證軌道交通用電、用水和通信需要,並協助軌道交通經營單位保障軌道交通正常運營。
第二十四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制定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五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軌道交通服務規范。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依據服務規范向乘客作出服務承諾,保證客運服務質量,保障軌道交通安全、正點地運送乘客。服務承諾應當向社會公布。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使用軌道交通安全監控設施,應當保護乘客隱私。
第二十六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保持出入口、通道的暢通,根據國家有關標准設置安全、消防、疏散等各類指引導向標志,保持客運電梯、空調等設施正常運轉。
第二十七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公共衛生管理制度,落實衛生管理措施,保持車站、車廂等公共場所的整潔衛生,保證空氣質量和衛生狀況符合國家衛生標准。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污染防治措施,減輕地面線路列車運營時的雜訊污染。
第二十八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車站和列車車廂內配置滅火、防爆、防毒、報警、救援、疏散照明、逃生、防護監視等設備,並定期檢查、維護、更新,保證其完好和有效。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在車站設置公用電話、廢物箱和急救箱等必要的服務設施。車站、車輛的廣告設置應當合法、規范、整潔。
第二十九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在車站醒目處公布首末班車行車時刻、列車運行狀況和換乘指示。
列車因故延誤或者需要調整首末班車行車時間,應當通過車站、列車廣播系統或者媒體等有效手段及時告知乘客和公眾。列車運行中,應當在車廂內通過廣播、電子顯示屏等播報站名。
第三十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運營知識,熟悉有關安全運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駕駛、調度等崗位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考核,持證上崗。
第三十一條 軌道交通票價應當與本市其他公共交通票價相協調。軌道交通票價的確定和調整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經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執行市人民政府批準的票價。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軌道交通票價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 軌道交通運行中發生故障,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力量及時排除故障,恢復運行;暫時無法恢復運行的,應當及時組織乘客換乘,不能換乘的,應當組織疏散。
第三十三條 乘客應當自覺遵守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和公共秩序,愛護軌道交通公共設施和環境衛生。
乘客應當持有效車票乘車。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對無票或者持無效車票乘車的,可以按照全程票價補收票款;對持偽造的優惠乘車證件或者冒用他人優惠乘車證件乘坐列車的,可以視情節加收全程票價五倍以下票款。
軌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運行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原票價退還票款。
第三十四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投訴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對違反運營服務承諾行為的投訴。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自受理投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答復。乘客對答復有異議的,可以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乘客投訴之日起十日內作出答復。
第三十五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在車站顯著位置,公示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腐蝕性的危險品目錄。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可以對乘客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對攜帶危險品的乘客,應當拒絕其進站、乘車,責令其出站;拒不出站的,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六條 禁止下列損害軌道交通設施的行為:
(一)擅自操作有警示標志的按鈕、開關裝置,非緊急狀態下動用應急或者安全裝置;
(二)損壞列車、隧道、軌道、路基、車站等設施設備;
(三)損壞和干擾機電設備、電纜、通信信號系統;
(四)毀損、遮蓋或者移動安全、消防警示標志和疏散導向、站牌等標志以及防護監視等設備;
(五)在軌道上放置、丟棄障礙物或者向軌道內投擲物品;
(六)其他損害軌道交通設施的行為。
第三十七條 禁止下列影響軌道交通運營秩序的行為:
(一)非法攔截列車;
(二)擅自進入軌道、隧道或者其他有禁止進入標志的區域;
(三)攀爬或者翻越圍牆、欄桿、閘機、機車等;
(四)強行上下車;
(五)攜帶自行車(不含已經折疊的折疊自行車)進站乘車;
(六)攜帶充氣氣球、畜禽和貓、狗等寵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礙軌道交通運營的動物進站乘車;
(七)其他影響軌道交通運營秩序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 在車站、站台或者其他軌道交通設施內,禁止下列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和設施的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堆放雜物或者停放車輛;
(二)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三)隨意塗寫、刻畫、張貼或者懸掛物品;
(四)未經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同意,從事銷售活動、派發印刷品;
(五)乞討、賣藝、躺卧;
(六)其他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和設施的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 禁止在軌道交通地面線路和高架線路彎道內側修建妨礙行車瞭望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種植妨礙行車瞭望的樹木。
禁止在軌道交通車站站前廣場、出入口周圍堆放雜物、擺設攤點、亂停車輛、攬客拉客,以及從事其他妨礙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的活動。
禁止在通風口、車站出入口五十米范圍內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
第五章應急處理
第四十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制定本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制定軌道交通建設、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一條 因節假日、大型群眾活動等原因造成客流量上升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增加運力,疏解乘客。
在軌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嚴重影響運營秩序,可能危及運營安全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可以臨時採取乘客限量進站的措施,並及時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二條 因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發生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發事件,嚴重影響軌道交通安全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可以停止線路運營或者部分路段運營,組織乘客疏散,但必須及時向社會公告,同時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三條 軌道交通建設、運營發生突發事件,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突發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電力、通信、供水等單位,應當按照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應急保障和搶險救援,盡快恢復軌道交通建設、運營。
第四十四條 軌道交通建設、運營發生安全事故,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告知相關單位、公眾和乘客,並組織疏散,防止事故擴大,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軌道交通運營發生安全事故,乘客應當聽從軌道交通經營單位的現場指揮。
第四十五條 軌道交通運營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及時處置,盡快恢復運營。
事故處理依照國家和本市的相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六條 軌道交通運營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先搶救傷者,排除障礙,維持現場秩序,盡快恢復正常運行,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出警,對現場進行勘查、檢驗,依法處理。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法進行處理;有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並可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做好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的檢查維護工作,影響其正常運行和使用的;
(二)未配置消防、防護、報警、救援等器材和設備,並保持其完好有效的;
(三)在客流量激增或者發生突發事件時,未採取相應措施組織疏散、換乘、疏解客流的;
(四)未對相關崗位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的;
(五)未制定軌道交通建設、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的;
(六)未依法處理乘客投訴的。
第四十八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採取相關公共衛生管理措施,車站、車廂等公共場所衛生指標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四十九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未採取污染防治相關措施減少雜訊污染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五十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不執行市人民政府批準的票價的,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五十一條 在控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內施工的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制定、實施軌道交通設施保護方案或者拒絕軌道交通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監控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在控制保護區發生的行為,可以對作業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在特別保護區發生的行為,可以對作業單位處以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作業單位造成損失或者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損害軌道交通設施、擾亂軌道交通運營秩序以及有其他危害軌道交通安全行為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有權對行為人進行勸阻和制止;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治安違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和設施的容貌、環境衛生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其改正,並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影響行車安全和運營秩序,妨礙乘客通行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對行為人進行勸阻和制止;拒不改正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告知規劃、園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公安、市政公用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五條 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軌道交通經營單位的工作人員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造成責任事故的,或者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 本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政府2005年1月28日頒布的《南京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1]

Ⅱ 乘坐南京地鐵要注意些什麼

對於大多數人,簡單地說就是持有效票進站,無不文明行為,不攜帶危險品進站。詳細的要參閱《南京地鐵乘客乘坐須知》:
一、為保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與秩序,維護乘客合法權益,依據《南京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制定本乘客守則(以下簡稱守則)。
二、凡進入軌道交通車站(含出入口、通道)者均應仔細閱讀並遵守本守冊。
三、乘客應當持有效車票乘客。越站乘車的,出站時應補繳超過部分票款。超時乘車的,出站時按全程最高票價補繳票款。無票持無效車票乘車時,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全程票價補收票款,並可加收全程票價4倍票款。
四、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費攜帶一名身高不足1.1米的兒童乘客,超過一名的,按超過人數購票。學齡前兒童不得單獨乘車。
五、乘客攜帶的物品重量不得超過15千克,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8米,體積不得大於0.15立方米。
六、按照國家或本市的有關規定。離休幹部、革命傷殘軍人及盲人可免費乘坐軌道交通線路,持有並使用有效的南京「金陵通」學生卡(一卡通學生卡)的中小學生享受5折票價的優惠,上述人員應在購票、乘車或運營單位有關人員要求時出示有效證件。
七、赤腳、赤膊、油污一褲者、醉酒肇事者、烈性病傳染者、精神病患者及健康狀況危及他人安全者不得進站上車。
八、禁止乘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蝕性危險品和有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尖銳的物品進站乘車。
九、乘客進入地鐵車站和乘坐列車時,禁止下列行為:
(一)吸煙、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渣、亂扔果皮、紙屑及雜物;
(二)攜帶貓、狗等動物和危及運營的飛行動物;
(三)塗寫、刻畫或者擅自張貼;
(四)擅自設攤或者從事銷售活動;
(五)討乞、賣藝、躺卧;
(六)在車站出入口或付費區內逗留,阻塞行人通道。
十、乘客應當正確使用軌道交通車站的自動扶梯、自動售檢票機及其他有關設施、設備。因乘客原因造成損壞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乘客須在安全線內按序侯車,文明乘車,自覺維護站內和列車秩序。主動讓老、幼、病、殘、孕婦及懷抱嬰兒者優先上車,並為其讓座。
十二、乘客上下車時,應留意列車與站台間的空隙,當列車關門的提示警鈴鳴響時,應停止上下車;乘車時應遠離車門,不得用手拉開車門。
十三、列車到達終點站或因列車故障等原因清客時,乘客應服從指揮全部下車,不得擅自乘車傳線或進入庫線,以免發生意外。
十四、車站或列車發生意外情況,乘客應保持冷靜,在工作人員的指揮或廣播的提示下,有序疏散。
十五、乘客對軌道交通運營單位的意見或建議,可向各車站值班站長或通過服務熱線提供。
十六、乘客違反《南京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的,按照該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本守則與該辦法發生沖突的,以該辦法為准。
十七、本守則由南京地下鐵道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Ⅲ 南京地鐵2號線的硬體設施

南京地鐵2號線採用的地鐵車輛是世界最先進的A型(M系列)寬體列車,共配車35列,每一列車有6節編組 ,A型車,行走制式為鋼輪鋼軌,軌距為1.435米,每節車廂每側各5扇塞拉式車門。
地鐵2號線車輛全部由浦鎮車輛廠生產製造,由南京浦鎮車輛公司和法國阿爾斯通公司合作生產,是地鐵車輛家族中載客量最大的一種,這種列車每節長24.4米,寬3米,高3.8米,每列編組為6輛,是世界上流行的一種,正被亞洲的新加坡等地採用。 充值網點:馬群站、孝陵衛站、明故宮站、莫愁湖站、元通站(充值時間為:8:00-11:00;11:30-18:30)
綜合業務點:學則路站、西安門站、新街口站、漢中門站、興隆大街站(服務時間為:8:00-11:30;12:00-17:30)
註:充值網點提供充值服務和購買充值卡服務;綜合服務點提供充值、售卡、學生卡辦理和年檢、過期卡激活、記名卡掛失、市民卡開卡等業務。 南京地鐵2號線擁有16個站點開放了地鐵商鋪區域有零售業餐飲業等商業,分別是:油坊橋站、雨潤大街站、元通站、奧體東站、興隆大街站、集慶門大街站、雲錦路站、新街口站、大行宮站、明故宮站、孝陵衛站、鍾靈街站、金馬路站、仙鶴門站、仙林中心站、南大仙林校區站。
其中,南大仙林校區站已於2010年9月1日開業試運營,南京地鐵2號線新街口站商鋪也於2010年10月1日國慶節當天開放運營。 從2010年9月3日起,地鐵2號線學則路、仙林中心地鐵站開始辦理公共自行車借用登記工作,地鐵2號線的公共自行車是紅色的,前有車簍方便攜帶物品,南京成全國惟一在地鐵線投放公共自行車城市。
公共自行車車胎全部為實心胎,既方便使用者又便於管理維護,每個停車點都設置了20個停車位,附近還有專人值守。
一期仙林公共自行車點是6個分別是:學則路、學則路華潤蘇果、仙林中心、仙林中心金鷹購物中心、南京師范大學仙林校區、南京財經大學仙林校區停車點。
2011年11月,仙林新增14個公共自行車租賃點,分別是:南京郵電學院(2個)、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2個)、南京信息技術學院(1個)、中北學院(1個)、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1個)、南京外國語學校仙林分校(2個)、山水風華小區(1個)、誠品城(1個)、宜人酒店(1個)、鴻運家園(1個)、香樟園(1個)。

Ⅳ 南京地鐵S8號線的硬體設施

充值網點:暫無(充值時間為:8:00-11:00;11:30-18:30)
綜合業務點:泰山新村站、大廠站、雄州站專、方州廣場站(服務時屬間為:8:00-11:30;12:00-17:30)
註:充值網點提供充值服務和購買充值卡服務;綜合服務點提供充值、售卡、學生卡辦理和年檢、過期卡激活、記名卡掛失、市民卡開卡等業務。 2015年7月初,六合區首個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開始安裝,首批有3200輛公共自行車。通過與地鐵S8號線無縫對接,將極大方便江北市民出行,解決市民乘坐地鐵「最後一公里」的問題。
2015年首批投放3200輛,包含雄州和大廠2個片區,總計84個站點。其中,雄州片區41個站點,1700輛自行車;大廠片區43個站點,1500輛自行車。預計到2017年,六合區范圍內將擁有203個站點,7500輛公共自行車。

Ⅳ 南京地鐵S1號線的硬體設施

地鐵S1號線列車車身顏色為寶石綠,與地鐵1、2號線的A型車不同,機場線用的是回B型鼓型列車,車廂寬答度比A型車要略窄。根據設計,其最高時速可達100千米,平均時速達80千米左右。從南京南站乘車到祿口機場站,僅需35分鍾。
去機場的旅客可能需要攜帶大件行李,機場線列車車廂內兩端設置了不銹鋼的行李架,以便前往機場的旅客攜帶箱包,同時列車內還有專門的無障礙區域,並設有輪椅安全固定帶,非常人性化。 充值網點:南京南站(充值時間為:8:00-11:00;11:30-18:30)
綜合業務點:翠屏山站、祿口機場站(服務時間為:8:00-11:30;12:00-17:30)
註:充值網點提供充值服務和購買充值卡服務;綜合服務點提供充值、售卡、學生卡辦理和年檢、過期卡激活、記名卡掛失、市民卡開卡等業務。

Ⅵ 南京地鐵3號線的硬體設備

1.南京地鐵3號線列車為銀色、翠綠色相間,車頭部位的車窗處和車頭燈處為黑色,車側面印有南京地鐵大梅花標識。
2.南京地鐵3號線車頭為整體玻璃鋼結構,採用「笑臉」的造型,並將前臉凸起,配合頭部紅色,使微笑更加形象、生動,體現了和諧的主題。
3.南京地鐵3號線列車的兩側均向外凸出,這是「鼓」造型,做這樣的設計,主要是為了增加客室空間,提高乘客舒適度。原因是南京地鐵3號線列車的座椅靠背都是有「角度」的,而不像南京地鐵1號線、南京地鐵2號線地鐵里的椅子,靠背是直的。
4.每列車的製冷量為四級可調,司機室有工作模式選擇和溫度選擇,司機可以根據載客量來調節溫度。
5.在車輪上增加降噪環,有效降低列車過彎道時,輪軌摩擦產生的噪音,過彎道依然是輪緣噴嘴噴油。
6.南京地鐵3號線列車採用的是LED暖色調照明。LED照明節能環保,光線模擬室外光,讓車廂顯得更敞亮、明凈。
7.安全方面,首先安全門設計為可關三次,每次施加的壓力不一樣,逐漸增大,一開始是150N,後來逐漸增加到300N,這就提醒往裡擠的乘客,不能再上車了。 歷經四年辛勤建設,南京移動在地鐵三號線正式開通之前已完成了該線路2/3/4G網路全線覆蓋,為乘坐三號線出行的市民提供優質的移動通信網路服務。南京移動投資3千萬元,共計建設室分2G站點35個、3/4G站點49個。經測試,在三號線軌行區、站台內,移動4G網路平均下載速率可達40Mbps。市民可通過手機等終端,在三號線全程享受移動4G飛速上網的樂趣。
由於三號線過江隧道長,大型通訊機櫃設備只能布放在長江兩側。針對該特殊場景,南京移動採用RRU設備拉遠、增強輸出功率等方法,確保乘客使用感知。據現場測試,即使在江底三號線隧道內,移動4G下行速率仍可達到30Mbps以上。
隨著南京地鐵線路的不斷延展,南京移動也緊隨地鐵施工進度同步開展通信網路建設工作。截至2015年4月,移動4G網路已先後覆蓋地鐵1、2、3、10號線、S1號線和S8號線6條地鐵線路,以最優質的移動4G網路服務廣大市民。 充值網點:南京站、南京南站(充值時間為:8:00-11:00;11:30-18:30)
綜合業務點:天潤城站、卡子門站(服務時間為:8:00-11:30;12:00-17:30)
註:充值網點提供充值服務和購買充值卡服務;綜合服務點提供充值、售卡、學生卡辦理和年檢、過期卡激活、記名卡掛失、市民卡開卡等業務。

Ⅶ 高分求 南京地鐵報站音 要原版的

由「薇卡音色」前身「VEGAMUSIC」創意企劃,2007年6月20,南京地鐵響起了由「VEGAMUSIC」專為乘客設計的上下班時段原創功能性音樂,以及專屬定製的報站聲音標識及南京地鐵品牌聲音LOGO。旨在愉悅乘客心情、緩解生活壓力、識別地鐵服務。此事件受各大媒體廣泛關注。成為功能性音樂與國家公共設施完美結合的典型案例。
兩段音樂是南京地鐵公司專門請知名音樂家打造的,它們將成為南京地鐵的音樂LOGO(企業標志)。乘客只要耳朵捕捉到這兩段音樂,就能知道是南京地鐵,從而可以近距離享受到地鐵的服務。地鐵打造音樂標志,這在國內尚屬首家。」
「咚咚咚咚」這幾天坐地鐵的乘客或許已經注意到,每到達一站報站前總是先響起簡單的音樂,這正是南京地鐵獨特的音樂標識,不僅如此地鐵還將在今天正式推出早晚高峰的功能性音樂。記者昨天在「人文地鐵」的戰略品牌發布會上聽到,早晨的音樂像泉水叮咚一樣歡快,甚至能夠聽到小鳥的叫聲,繼而又有高亢的部分,令人充滿力量,對事業充滿憧憬;而晚高峰的音樂先是很溫馨,像燭光晚餐,繼而歡快起來,讓人想去蹦迪放鬆,有著歸心似箭的感覺。據介紹,這些音樂都是南京地鐵的獨創,這也是國內首家公共交通設施推出功能性音樂。

1.總的前面的清脆的咚咚咚提示音kugoo://|Music|ÄϾ&;µØÌú±¨Õ¾Òô.mp3|37284||/
2.珠江路報站
kugoo://|Music|ÄϾ&;µØÌúÖ齭·վ.mp3|245883||/
3.新街口報站
kugoo://|Music|ÄϾ&;µØÌú±¨Õ¾ÁåÉù.mp3|296009||/
有酷狗音樂的可以直接在搜索欄輸入 南京地鐵 即可 。
網友源文件上傳上去的,希望是您要找的。

Ⅷ 南京地鐵10號線的硬體設施


南京市既有地鐵線均在車站站台邊緣設置了安全門,但這種安全門上半部分沒有完全封閉,無法將車站與隧道完全分開,隧道內的灰塵會隨著列車活塞風進入車站站台,影響站台的空氣品質。
10號線在借鑒了南京既有地鐵線路和全國各地地鐵線路的經驗之後,將車站站台邊緣的安全門改成屏蔽門,從而將車站站台與隧道完全隔開。屏蔽門可將隧道內的灰塵、垃圾等都拒於站台外,使車站保持較高的清潔度。
裝了屏蔽門的地鐵車站,可以減少因軌道通風造成的空調用電浪費,通風空調裝機容量為既有線路的80%左右,系統可以根據客流情況變頻運行,比傳統車站節電40%以上。 截至2014年7月,地鐵10號線共計21列車126輛,6節編組A型鉚接鋁合金地鐵列車,車輛由南京南車浦鎮城軌車輛有限責任公司生產。
地鐵10號線列車是由車輛供應商南車浦鎮車輛公司自主集成設計,採用阿爾斯通公司牽引控制系統,列車延用了原阿爾斯通的Metropolis系列車體並在此基礎上進行了優化設計,明快的香檳色外觀透出時尚因素,客室內部採用了先進的LED照明技術使得燈具壽命更長,優化的座椅使客室內可以容納更多的乘客,精心設計的小屏風使得乘客獲得更加開闊的視野,以黃色為基礎的客室氛圍襯托出十號線列車富有活動力的氣息。 充值網點:奧體中心站、元通站、小行站(充值時間為:8:00-11:00;11:30-18:30)
綜合業務點:文德路站、南京工業大學站、安德門站(服務時間為:8:00-11:30;12:00-17:30)
註:充值網點提供充值服務和購買充值卡服務;綜合服務點提供充值、售卡、學生卡辦理和年檢、過期卡激活、記名卡掛失、市民卡開卡等業務。
10號線穿江而過,正常運行時會有3列列車同時處在過江隧道內。在某列車發生事故或火災時,為保證另外車輛的安全和事故車輛的通風排煙,需要在隧道中部設置中間風井。但是整個隧道在長江下,無條件設置中間風井。南京地鐵結合隧道方案,創造性地提出利用圓形隧道頂部比較大的空間在兩條線路的頂部設置一條土建通風道,最大程度保證人員安全。
此外,過江隧道內還加設中隔牆,牆上每隔200米開設防火門1個,隔牆兩側各有0.7米寬的疏散平台,防火門兩側與疏散平台由台階連接,地鐵列車若著火,乘客可以利用疏散平台,穿越防火門進行疏散。

Ⅸ 南京地鐵注意事項

非地鐵工作/
坐地鐵不要搶上搶下,滴聲響了就不要上下車了/
現在自動買票機買票(先投錢10元紙幣或1元硬幣)
南京地鐵是一個藍色的小圓幣
進站刷一下,出站投進閘機口

辦公交卡一般去人工櫃台。

Ⅹ 南京地鐵南京站有哪些弊端,客運服務上的,設施設備上的之類的

在南京抄站第5候車室的一張椅子坐位上挺立著兩根尖的鐵螺絲有2公分多長,大人的屁股是錐不穿的,最擔心傷到孩子,找了一個服務員來看,這服務員說不歸她管,因馬上就要乘車離開又放心不下那兩顆挺立的螺絲釘只能試一試在這里說說,那兩釘在5候車室的大鍾前的那排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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